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

好設計


好的設計
在我腦海所告訴自己好的設計,大致上可以分為兩種設計行為:
第一種設計行為是商業用途之設計,第二種行為是個人創作設計
為何我會把設計分成這兩種狀況,以下一一說明

一.商業用途之設計:

以產品出產流程大致上可分做以下幾個項目 :
1.企劃人員對上級提出企劃
2.產品出產企劃案經過上級同意及成立
3.展開市場調查(此調查不光只是單純市場調查)
4.針對產品銷售地點之人文,生活總品質,經濟力,歷史做出深入研究
5.以當地之狀況,對產品做出修正,包括產品用色,產品造型
6.尋找銷售通路
7.出產銷售

在商業用途之設計出產前,所必須面對的第一個監察者即是老闆以及客戶
固然商人有商人的專業角度,設計者有設計者的專業角度
商人的專業角度裡有些點,是設計者專業角度無法認同
同時,設計者專業角度裡有些點,是商人無法認同
但,在商業用途之設計理,設計人員若無視市場需求
那麼再好的設計產品也無用武之地
所以在商業用途之好的設計,在我觀感中,如以下幾點淺見:
1.附合市場需求
2.設計產品必須擁有商人與設計者之極致平衡點
3.不違背人性

以上是商業用途設計大略淺見



二.個人創作設計

個人創作設計這就好談拉
純屬個人喜好!自己喜歡就好嘛~
在個人創作設計,我個人比較喜歡留白的感覺
文字不喜愛粗曠的感覺,除非必要才會去用粗曠的文字
照著感覺走,也愉快許多~

以上是我對好設計的想法

有經過心思構想的設計都是好設計!
只要別去設計人就好 哈哈

沒有留言: